为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92号令)、《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第33号令)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各主管部门要求,凡是在中国境内开设和运行的网站必须进行网络内容提供商备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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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通的空间30天内没有成功备案,我司将按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关闭,待空间
备案成功后再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