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备案专题
前言
为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92号令)、《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第33号令)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各主管部门要求,生效的空间请尽快登录http://ba.pc51.com提交备案信息,新开通的国内空间没有成功备案,我司将按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关闭,待空间备案成功后再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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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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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备案经验谈 工信部备案快速通过秘诀

相关法律法规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292号令)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第33号)
《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细则》
 
附: ICP备案时经常收不到短信解决办法